360九連敗 將成中國反壟斷執法史上標桿事件
3月28日,奇虎360(下稱360)起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駁回奇虎公司全部訴訟請求,騰訊公司不構成壟斷,并判奇虎360一方承擔79.6萬元全部訴訟費用。這是國內首個在即時通訊領域對壟斷行為作出認定的判決。
源起“3Q大戰”
騰訊和360兩家公司積怨甚深,最讓人印象深刻的便是轟動一時的“3Q大戰”。2011年9月27日,360公司發布了其新開發的360“隱私保護器”,專門“盯梢”QQ軟件是否侵犯用戶隱私。騰訊公司則反擊360瀏覽器涉嫌借黃色網站推廣。雙方矛盾深化,同年10月,騰訊公司起訴奇虎公司不正當競爭,要求其停止侵權。
隨后,騰訊與金山、百度等公司聯合發布聲明抵制360。360則推出“扣扣保鏢”將矛頭對準QQ安全衛士。11月3日,騰訊公司發布了《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要求用戶在QQ軟件與360軟件之間選擇其一使用——要么刪除360軟件,要么退出QQ軟件。
正當雙方打得不可開交之時,國家工信部“出馬”要求兩家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一切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事件最后才得到了平息。
然而,雙方之間的戰火并沒有熄滅。2011年10月,360正式向廣東高院起訴騰訊,認為它逼迫用戶在360與QQ軟件之間“選邊站隊”,妨害了市場競爭,構成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請求廣東高院判決兩被告立即停止壟斷民事侵權行為,賠償其經濟損失1.5億元及相當訴訟費用。
360九連敗
昨日,廣東高院宣判的正是“360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騰訊告360“扣扣保鏢”不正當競爭并索賠1.25億元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廣東高院經審理后認為,由于原告對本案相關產品市場界定錯誤,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在相關產品市場上具有壟斷地位,故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廣東高院判定,騰訊不具備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其他交易條件的能力,因為幾乎所有的即時通訊都是免費的。騰訊也不具備阻礙及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這個市場的能力,因為該市場進入門檻低,市場阻礙小。
“互聯網行業變化比較快,創新產品的推出速度也很快,因此有的時候暫時的市場份額比較高也不能代表具有持久的壟斷地位。”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一哲律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法院在壟斷案件上相對保守的態度有利于企業自身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自我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與騰訊司法戰中,360已經輸了兩場。在“3Q大戰”之前,2010年11月騰訊在北京朝陽區法院起訴360,告“360隱私保護器”不正當競爭。此案在2011年9月已在北京二中院終審判決。判決認定,360詆毀騰訊產品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向騰訊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并在360網站首頁及《法制日報》上公開道歉以消除影響。
記者粗略估計,近年來,360前后與騰訊、金山、百度等多家公司對簿公堂,無一勝訴,目前已經是“九連敗”。
意義重大
隨著此次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第一案初告結束,業內專家認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是壟斷的一種,此案堪稱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其判決是一個重要里程碑,從司法角度劃清了正當競爭與壟斷之間的界限,有利于互聯網的良性競爭。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網規研究中心主任阿拉木斯表示,本案判決對我國互聯網的反壟斷司法具有重要意義。不管是什么樣的“大戰”,真正蓋棺定論應該在司法層面。“雖然尚任重道遠,但畢竟我們正在向這一目標快速前進”。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專家張昕竹認為,本案無疑將成為中國反壟斷執法史上一個標桿。“本案在界定相關市場時對于假定壟斷者測試的使用和證據采納具有重要創新意義,為今后反壟斷執法包括行政執法樹立了一個典范;對產品和產業的系統分析成為今后反壟斷執法的標準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