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破碎 快遞公司拒賠
唐山王女士通過一家快遞公司郵寄了兩件物品,沒想到其中一件在運輸途中破損,王女士找到該快遞公司要求賠付卻遭拒絕,這讓王女士很不理解。
貨物破碎快遞公司拒賠
王倩告訴記者,3月19日,她通過唐山路北區好通一統貨物速送服務處(以下簡稱一統公司)給北京的弟弟郵寄一套魚缸,魚缸是瓷質的,分為底托和魚缸兩件,第二天貨就到了北京,但卻只有一件。王倩聞訊,立即和一統公司聯系,對方稱底托運輸途中碎了,但拒絕賠償,并稱王倩可以再買一件,由他們免費郵寄。
快遞公司:破損我們不負責
在王倩提供的一統速遞詳情單上,記者看到背面有一份《契約條款》,其中第四條規定:保價貨物因承運人責任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相應保價額賠償損失。托運人未保價,承運人最多只賠償相應的貨物運費5倍。王倩介紹,她的貨物并未保價,快遞公司應按照合同約定以不超5倍的運費額進行賠償,而現在快遞公司這種處理態度令人很不滿意。
針對王倩的質疑,記者找到一統公司,負責業務的經理劉春才解釋稱:“快遞行業有行規,破損不負責任。貨物破損可以退運費,破件更換后可以再免費發。”
律師說法:最好選擇保價項目
運輸途中貨物破損,快遞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呢?根據今年國家郵政局出臺的《快遞業服務標準》,當快件出現延誤、丟失、毀損等問題時,即便消費者沒有購買保價的包裹,也最高可獲5倍于服務費用的賠償。
河北唐正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君認為,既然詳單上有《契約條款》,就應該具有合同的約束力,快遞公司應按照詳單上的規定進行賠償。另外,托運人在托運貴重物品時,最好選擇保價的項目以便日后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