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關注:旅游知識產權保護任重道遠
發布日期: 2011-11-07 稿件來源:網絡 發布:提俊男 閱讀次數:2361 次
近年來,一些旅游景區景點、旅游創意產品的知名度和美譽度不斷提高。然而,隨之而來的,也頻頻發生名稱被搶注、產品被隨意模仿等現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企業旅游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旅游知識產權保護難度大,部分旅游企業因此蒙受了一定的損失,也多少挫傷了行業創新發展的積極性。因此,加強旅游知識產權保護非常緊迫,需要全行業提升維權意識,需要主管部門加以重視,也需要旅游企業大膽應對。
近20年旅游類專刊數量年分布圖
各省旅游專利申請數量分布圖
●案例 “小證明”解決產權“大問題”
前一段時間,一則《“幸福之城”,珠海將“獨享”十年!》的新聞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幸福之城”作為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正式授予珠海旅游業界,未來十年珠海可以通過此商標推廣幸福珠海城市形象和相關旅游資源,項目涵蓋觀光旅游、旅游預訂、汽車出租等9項。今后其他城市在推廣城市旅游形象時,不可輕易使用“幸福之城”進行推介。
這樣的消息,對于關注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有識之士來說是令人振奮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表示,珠海能夠將自己的城市定位或者口號進行商標注冊,說明珠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很強。珠海作為一個人居環境非常優美的城市,具有建設“幸福之城”的基礎。但他同時表示,將“幸福之城”這樣具有普適性的商標進行“獨享性”注冊可能有些不妥。
知名律師孫成則表示,珠海是否具有“幸福之城”的城市特質也許是見仁見智,但“幸福之城”不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所以注冊是有效的,在它商標涵蓋范圍之內的權益就會被保護。
一個小小的事件,引起了人們對旅游知識產權問題的探討。
無獨有偶,本報在報道“中國旅游日”始作俑者這一問題時,編輯部收到了浙江寧海麻紹勤先生寄來的一份浙江省版權局對“中國旅游日倡議書”的登記證明。其實,這樣的版權證明不僅幫助我們理清了“中國旅游日”的來龍去脈,更保護了他本人的合法權益。
中國旅游報社總編輯、資深旅游專家高舜禮說,旅游是服務行業,很多知識產權是“頭腦風暴”的產物,物化特征比較脆弱,如何防范自家產權為他人攫取,確是旅游領域的一大困擾。麻先生向版權局做了個登記,便筑起了一道防盜樊籬,開創了一個自我保護的范例。
記者電話采訪麻紹勤先生時了解到,1999年9月27日,麻紹勤參加了“世界旅游日”寧波分會場的系列活動后,有了“中國應該有自己的旅游日”的想法,并于2000年11月6日在起草《寧海徐霞客旅游俱樂部宣言》時,第一次以書面形式提出將“5·19”確定為“中國旅游日”的倡議。
“但是真正產生保護這一知識產權的想法卻是在2005年。”2005年之前,“中國旅游日”還僅僅是個想法,只是在小范圍內探討,也沒有多少人關注。從2005年開始,一些人開始在一些節慶活動或者會議上頻繁提及“中國旅游日”的想法,這讓他意識到版權注冊的重要性。
于是,2006年初,麻紹勤便向浙江省版權局提出了《中國旅游日倡議書》的版權登記申請,并于7月份接到浙江省版權局的通知,告之該版權正式獲批,登記號碼為11-2006-A-1009號。
“當時的想法很簡單”,麻紹勤說,一是我堅信中國旅游日一定能夠設立;二是倡議書意義非凡,需要通過正規渠道進行備案;三是提防一些別有用心的人。
“小小的版權證明保護的是權利人的知識產權。”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高文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王正志表示,雖然類似設立旅游日的創意并非專利或商標等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但是可以以中國旅游日倡議書的名義申請版權保護。
●問題 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總體堪憂
一個旅游從業者能夠想到用商標注冊、版權登記等方式保護自己的創意固然讓人欣喜,但是中國旅游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總體狀況卻著實令人擔憂。
記者通過長期關注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律師王正志了解到,目前我國各類旅游景區景點進行了商標注冊的只占10%,絕大多數景區景點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淡薄,沒有把商標申請注冊提到議事日程。有的地方只重視打造旅游品牌,忽略了對旅游商標的保護。
在首都北京,景區品牌成了企業搶注的熱門商標。懷柔區已有7家景區的名字,被注冊了12類33件商標。其中,響水湖景區用“響水湖”三個字注冊了飲料、水果等三個商標;慕田峪旅游公司僅在2003年就注冊了包裝、客運、餐飲等5類商標;北京雁棲時裝雨衣開發公司注冊了“雁棲湖”商標,主要生產雨傘、雨披等防雨設備。
在湖北襄樊注冊的一家外企——湖北鉆石公司,主營房地產業,兼做旅游。從2002年6月起,該公司先后斥資百萬元,申請注冊了“高峽平湖”、“神農架”、“武當山”等多個自然景觀商標和600多個文化遺址商標。
在安徽,“天堂寨”商標搶注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天堂寨位于安徽金寨縣、湖北羅田縣、英山縣兩省三縣交界處,然而,2003年11月湖北省羅田縣“成功”注冊了“天堂寨風景區”、“天堂湖風景區”兩大旅游商標,并由此引發了一場席卷安徽旅游界的風波。
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
“正是商標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缺乏,給一些企業和個人可乘之機。最近,我國各地頻繁發生不法企業和個人把歷史古跡、風景名勝的名稱搶注成商標的事例,給旅游景區景點的正常經營帶來很大危害。”王正志說,在查閱相關資料時發現,截至2009年3月,全國60%以上的重點旅游景區(點)的名稱被搶注為商標。而商標一旦遭到搶注,追回商標的難度非常大。這些被搶注的商標已成為企業延長旅游產業鏈的巨大障礙。
對于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相關行業管理部門也未給予相應的重視。雖然中國旅游協會旅游景區分會于2008年下發過《關于加強旅游景區商標知識產權保護的通知》,提示各會員單位注意自身品牌保護,減少因商標知識產權保護不力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但是旅游行業對于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明顯不足。據了解,目前,多數旅游主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沒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專門負責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王正志也不無感慨地說:“旅游行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已經明顯趕不上旅游業快速發展的形勢了。”
除了商標注冊問題之外,旅游知識產權涉及的專利、版權等方面也不容樂觀。其中,旅游專利申請數量更是遠遠落后于其他行業。
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專利檢索中以“旅游”為關鍵詞檢索時發現,旅游相關專利僅有1530條,其中發明專利類191條,實用新型專利類878條,外觀設計專利類461條。同時,根據中國知識產權網信息分析系統的圖表分析,目前,我國各地區旅游知識產權申請數量和經審核批準的數量分布極其不均,大部分分布在浙江、廣東、北京、江蘇等經濟發達地區,而西部地區數量非常少。
旅游策劃創意保護方面,也存在不少問題。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劉德謙教授介紹,目前業界較為普遍的情況是,招標方在征集策劃方案和創意的過程中,任意使用未中標者的方案和創意,且未給出相應的補償。記者在工作中也曾經接到過類似的訴苦,抱怨未中標方的創意被隨意使用,卻因為取證困難,投訴無門,只能不了了之。
●對策 抓緊建設旅游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存在的種種問題可以歸結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旅游知識產權保護不力,遭到其他非旅游企業及個人的侵犯,另外一種是旅游企業之間的產權糾紛。這些問題和糾紛并不是憑空出現的。
據上海大學國際工商與管理學院老師王緒傳分析,產生以上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部分非法企業和個人鉆法律空子,惡意搶注以謀取巨大利益;二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具有廣泛的實用性,但是正是因為這一特點使某些行業如旅游行業在具體運用時遇到法律規定散亂、針對性不強的困難;三是個別旅游企業存在“搭便車”心理,對知識產權缺乏應有的重視。
此外,長期以來,我國旅游資源開發“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現狀也加劇了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問題的發生,一些跨行政區域的景區品牌糾紛便是最好的明證。
隨著旅游業的大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進入旅游行業,旅游企業也不斷開發新產品,導致行業內部競爭非常激烈。王正志表示,推進旅游行業的知識產權戰略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湖南省吉首大學旅游學院楊美霞教授表示,建立旅游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解決目前旅游市場混亂、資源浪費問題突出、企業創新積極性低落、旅游競爭力不強等問題的有效途徑。為促進旅游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實現旅游資源大國向旅游經濟強國的跨越,必須建立健全旅游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對于旅游產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王正志建議,要構建和完善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就要加強旅游管理部門、旅游企業、旅游者的分工合作。一是旅游景區經營管理單位、旅游商品生產和旅游服務企業要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將已開發和將開發的重要景區景點名稱作為核心要素申請注冊為旅游服務商標,并鼓勵擴展注冊為民族民間工藝品、特色食品等旅游商品商標,要依法運用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手段,構筑知識產權保護網。要加強市場監控,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二是要按照“政府推動、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方式,推動以龍頭企業為主成立各類旅游景區、旅游服務和旅游商品生產等的行業協會,通過制定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業規范,解決行業內部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推進行業自律。三是各級地方政府要充分發揮在實施旅游產業知識產權戰略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明確管理機構和管理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加大投入力度,促進旅游產業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楊美霞則強調各級旅游管理部門要解放思想,樹立和強化旅游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對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積極投入人力、物力和財力,加快旅游知識產權的立法研究,建立健全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法規、規章和政策體系。
此外,還有業內人士建議組建專門的旅游知識產權工作小組,指導旅游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建議各級旅游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應主動加強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業界企業的溝通,組建一個由旅游、法律、知識產權保護等領域的專家及相關企業代表共同參與的指導小組。